# 虚假投标

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,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:

  1. 伪造、变造资格、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
  2. 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
  3.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
  4. 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

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,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

摘自 百度百科-中标单位标书被发现造假责任谁承担,标书中的被授权人(公司主管)要负责任吗?

# 扩展资料

投标文件(本文简称投标书)是评标的主要依据,是事关投标者能否中标的关键。综合一些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方面的失败教训,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的过程中,必须对以下四个方面引起足够重视。

  1. “投标须知”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、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,可以说是投标书的“五脏”。因此,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,必须对“招标须知”进行反复学习、理解、直至弄懂弄通,否则弄得不好,就会将“招标须知”理解错,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。
  2. 《招标投标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:“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”。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,未做出响应,都将导致废标。
  3. “标函”、“项目实施方案”、“技术措施”、“售后服务承诺”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,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。倘若投标者对这些“重要部分”不重视,不进行认真、详尽、完美的表述,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、技术标、信誉标等方面失分,以致最后落榜。

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,有些项目很细小,但稍一粗心大意,就会影响全局,导致全盘皆输。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:封记、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、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相符、法定注册地址等等

摘自:百度知道-投标书造假,有什么罪后果?,参考:百度百科-投标

#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

外包是甲方通过招标将某个非核心的业务交给投标公司;然后,中标公司接到任务后派人过去到甲方工作为派遣。 国家规定劳务派遣仅限于临时性、替代性、辅助性的岗位,要求派遣职工与单位职工实行同工同酬。同时,防止部分企业以劳务外包之名,行劳动派遣之实(假外包真派遣),来降低用工成本,侵害劳动者利益。

参考自 百度知道-派遣和外包的区别?

# “假外包真派遣”识别

用有无专门管理团队进行区分比较明显,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不能在生产上对外包公司的人员进行直接管理,涉及间接管理更多的是技术上的指导。如某一产品服务单位人员可以指导外包公司员工达到生产技术要求,如果外包公司员工不听其指挥甚至与其发生分歧,管理他的只能是外包公司的管理人员;如果服务单位人员直接介于管理,就存在“假外包、真派遣”之嫌。

摘自 如何认定“假外包、真派遣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