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I5MzQ0NjMyMw==&mid=2247485725&idx=1&sn=fbf8485679300c54960371de0e041391&chksm=ec70bec1db0737d7fdcf142b57cd55abc894a0b4c294820a817e93f5030085c0ca775a96f4a0#rd
我一直不太喜欢介绍自己,一是我身上确实没有太多值得炫耀的地方;二是我希望大家通过公众号和课程来认识我,而不是“我告诉你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”。而对于一个写公众号、开网课的人来说,自我介绍好像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“仪式”。今天是2019年的第一天,借着新年的气氛,我和大家聊一聊我自己。
考入外交学院的那个暑假,我创立了这个公众号,一写就是三年。很幸运,我的文章得到了大家的认可,自己也收获了一批忠实的小粉丝们,现在很多读者叫我“男神”或者“小哥哥”,对我来说,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,毕竟我的本来面目和这些美好的称呼是八竿子打不着的。常看我公众号的人应该知道我发际线快撑不住了,讲实话,这对我本就处于劣势的颜值来说更是雪上加霜。这不重要,因为我相信你们不是肤浅的人。很多人喜欢我是因为我的知识和才华,但其实我也只是个书呆子。我并不风趣幽默,反而有些木讷,也没有什么天赋,甚至还有一些迟钝,只不过我坚信笨鸟先飞的道理,而且一直践行。
为写好这篇文章,我这几天如同看电影一般把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过了一遍。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,就是“呆”。小时候,别人半小时能背过的课文,我需要背好几个晚上;别人一看就能看懂的语法,而我怎么也琢磨不明白。
所以,为了不落后,我一切都得提前准备。
高中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并不好,而且很排斥英语,但是“穷则思变”。老师上课讲的,只要有不理解的,我就把句子抄下来背过。我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过去n年的高考真题,开始朗读、背诵。每天早上5点起床,背半小时英语,课间十分钟也要小声背诵,晚上睡前也是。零碎时间,反复刺激。没过多久,英语成绩突飞猛进,这引起了老师的注意。后来,班主任在我们班推行了我的学习方法——一下课全班起立大声朗读英语,声音可谓震天动地,吓得当时唯一一个对我有好感的小姑娘都不敢来班里找我了。后来这种“变态”的学习方法在全校推行了起来。
因为这种专注,我也爱上了英语。我那时候经常会买一些英文杂志看,记得有一本英文杂志介绍了《生活大爆炸》,这是我看的第一部美剧,也是它陪我度过了高中最难熬的一个冬天。
在英文杂志中我也了解了很多电影,比如《猫头鹰王国》——一只叫Soren的小猫头鹰略显笨拙,但是它在嘲笑中依然坚守自己的理想,在困境中不曾放弃,不断成长,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。同病相怜,于是我也干脆给自己起名叫Soren,不奢求以后能一帆风顺,只是希望遇到坎儿时能爬过去,因此成长,就像这只鸟一样。
高中毕业,我在当地的一家英语辅导机构当老师,讲《新概念英语》。前几天是试讲课,有天放学后我正准备回家,校长怒气冲冲地把我堵在了门口,对我大发脾气。大概意思是我“把学生教跑了”、“有史以来第一个把学生教跑的老师”、“再教不好就滚蛋”之类的。我回到家就报了网课,研究名师是怎么教的。然后把第二天要讲的东西写下来,把自己关进杂物间,想象着前面坐着二十几名学生,一遍又一遍的模拟讲课。从晚上8点一直到凌晨2点,模拟了五六遍之后,我就去睡觉了。
具体细节我记不清了,但第二天讲课的效果非常好,几天之后,校长把我调到另一个培训点,让我负责那里的招生和教学。听说我走之后,学生们举行罢课,要求校长把我找回来,说“×老师不回来我们就不学了”。我听了很感动,总算没有辜负他们。
每天晚上备课都要熬到凌晨2点,第一次讲课,更是不敢疏忽。当时我并没有“成本”与“回报”的概念,只是觉得,一件事要么不做,要做就要把它做好,这是一种生活态度。
大学的专业是口译,晨读的习惯自然没丢。后来也开始读《经济学人》,每天坚持练几个小时的口译。宿舍的阳台是我的长期据点,在那一蹲就是两年(后两年搬宿舍,换了新宿舍后没了阳台),写了好几摞A4纸。为了锻炼短期记忆力和反应能力,我走在马路上也不闲着,迎面驶来的车辆,我会记住它的车牌号,然后用英语翻译出来;后来,贴在天桥上的带有美女图片和电话号码的小广告(我发誓,真的没打过),我走在路上用余光一扫就能背过。口译练到“走火入魔”程度,听见有人说话第一反应就是译。假期在家里,陪爸妈看剧,演员说一句我在心里翻译一句,就这样默默地为整部剧做了口译。但是生活方面就别提有多糊涂了,记得一天早上我出门上课,没走多远,我上铺的兄弟就穿着秋裤在后面边追边喊:“学霸!学霸!你是不是穿错裤子了?”我低头一看,还真不是我的。
后来我到外交学院学习外交学,一个寒假,除了日常学英语外,我又读了50多本书。我给每一本书都制作了思维导图。当时跟女朋友打电话的时候经常给她推销书里的内容,我以为她会为我的学识所倾倒,结果差点把我贬回单身狗。后来我才知道,她在乎的只是我懂很多东西,至于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,她并不在乎。
说到一些酷酷的特长,像唱歌,跳舞,弹吉他这种,我一样都不会。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,我年轻的时候喜欢写小说和诗。初中时写过一部校园小说,还在某网络平台上发表了,去年我突然想起来这事儿,上网一搜马上找到了,读了几句尴尬症就犯了。所以别问我名字,打死都不能说。高中时,总有一些复杂的情感不得不抒发,因此诉诸诗词。前前后后一共写了50多首,有的悲壮,有的昂扬,有的忧伤。现在只记得“马踏残身魂尚在,狼食寒骨傲尤存”这一句。当时考试没考好,写下这句话安慰、鼓励自己。后来我把所有的“作品”全部抄到一个本子上,做成了“诗集”,在班里传看。然而并没有女同学因此喜欢上我,倒是有个姑娘找我帮忙为她喜欢的小男生写了一首藏头诗。
这就是我的书呆子养成记,前二十多年基本上都在和书打交道,那我到底呆到什么程度呢?用榆木疙瘩形容是很贴切的。我跟你们讲一讲:
有一次学员发来一条课程反馈:说很棒好像也很敷衍。我以为她在批评我不用心,一边闷闷不乐,一边严肃的反省自己是什么地方写的不好。还好后来女朋友帮我解释了一下,不然我可能会哭一宿。
说到女朋友,她应该是最大的受害者了。刚在一起的时候,我那叫一个不解风情啊!其他谈恋爱的同学一放假就出去玩,而我带她泡了一个假期的图书馆。虽然每隔十分钟她就给我捣一次乱,但我还是学的津津有味。终于有一天女票发飙了,我同意带她出去逛街,但是她换好衣服到宿舍楼下,看到我手里拿着kindle,笑了,笑着笑着就哭了,又哭又笑,感情十分复杂。后来我意识到,约会既然已经这样难得了,就不要想着在地铁上还要读《经济学人》了。
我就是这么一个书呆子,是不是给盲目崇拜我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?
2018年过去了,公众号又长大了一岁。过去一年,有很多学员取得好成绩之后兴冲冲地跑来向我报喜;也有很多老粉丝、老学员会和我分享一些坚持所带来的改变,这些都令我们非常感动。如果我的努力和坚持能给你们的生活带来一丁点积极的影响,那便是我最大的成就。
如果你们不嫌弃我这个书呆子的话,2019年,我们再一起走一程!